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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2023年检验科UPS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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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2023年检验科UPS采购

2、项目编号:HGS_202333

3、预算金额:20.84万元

二、 项目概况

我院检验科UPS使用年限过长,严重老化,无法维修,为保障电力供应稳定,避免因电力波动或停电而造成相关仪器停止或运行故障,我院拟采购UPS系统。参数见附件。

三、参选供应商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证明文件;

4、参选供应商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声明。

②投标人须在查询声明后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如投标人提供的信用记录查询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作为虚假投标处理。

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中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京财采购〔2010〕362号)、《北京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供应商监督考核暂行办法》(京财采购〔2010〕366号)文件的规定,参选供应商必须为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3办公设备协议采购定点供货服务商,需提供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服务商入围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供应商可根据实际入围品牌且满足招标参数需求参与投标,中标后需要出具政府采购结算确认单。

四、对参选人所投产品的要求:

1、参选供应商设备选型,必需为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协议供货目录内产品,需提供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2、所投产品需至少提供原厂5年质保,必要时需要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3、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指标,要完全响应招标要求,对不满足招标要求的产品,视为无效响应。必要时供应商需提供对所投产品提供其详细的技术指标参数和产品的检测报告;

五、评标:

1.我院评定小组在对项目评定时,对各公司所投项目的文件进行比较,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评议。

2. 统一组织二次报价,报价人必须为参选公司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人(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报价无效。

3.评定结束后,对未中选人不做任何解释,且不承担为此次竞价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六、响应文件顺序要求:

1.文件:

(1)报价函

(2)项目报价清单及费用明细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与投标的)

(4)营业执照

(5)按照“报价须知”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6)售后服务承诺书

(7)投报产品的业绩证明

(8)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2.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三副。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响应文件密封袋内装响应文件(及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签字及谈判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地址,联系电话,并注明“报价时启封”字样。

如果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招标方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招标方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方。

3.2报价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请于2023年10月27日(周五)中午12:00前报名并将响应文件密封送到招标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棉花胡同83号食堂二楼)。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10-56895810 

附件:设备参数.docx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