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针灸六病房开办费-货物采购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针灸六病房开办费-货物采购
2、项目编号:HGS_202443
预算金额:205000元
二、项目概况
因医院业务需要,针六病房及功能科需搬至新址,科内部分空调使用年限过长,配件严重老化,不能正常制冷,为给职工和患者提供较为舒适的办公环境和就诊环境,我院拟采购一批空调设备。具体参数要求及评审标准见附件。
三、投标须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并提供证明文件;
4、投标供应商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声明。
②投标人须在查询声明后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如投标人提供的信用记录查询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作为虚假投标处理。
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中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供应商必须为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京华云采空调设备协议供货服务商,需提供证明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中标后对所投分体式空调需出具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京华云采政府采购结算单和合同;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8、安装工人应经过专业培训,提供上岗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安装方对自身安全负责,安装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对投标人所投产品的要求:
1、投标供应商分体式空调设备选型,必须为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京华云采协议供货目录内产品,需提供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2、所投分体式空调产品须至少提供原厂六年质保;
3、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指标,要完全响应招标实质性要求,对不满足招标要求的产品,视为无效投标。必要时需对所投产品提供其详细的技术指标参数证明文件和产品的检测报告(具有CMA标志)。
五、评标: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公司所投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选打分,再在满足上述要求的条件下,综合评议中标候选人。
2、比选过程中允许供应商二次报价。
3、评定结束后,对未中标人不做任何解释,且不承担为此次竞价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六、投标文件顺序要求:
1.文件:
(1)报价函
(2)项目报价清单及费用明细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与投标的)
(4)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5)按照“投标须知”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6)售后服务承诺书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2.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三副。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及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签字及谈判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地址,联系电话,并注明“报价时启封”字样。
如果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方。
3.2报价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中午12:00前(周六、周日除外)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采购办(棉花胡同83号食堂2楼设备科)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56895810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参数需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分体式空调 | 1.5匹挂式空调 | 制冷量:≥3500W, | 27 | 台 |
2 | 分体式空调 | 3匹挂式空调 | 制冷量:≥7200W, | 2 | 台 |
3 | 分体式空调 | 3匹柜式空调 | 制冷量:≥7200W, | 4 | 台 |
合计 |
| 33 | 台 | ||
备注 | 对空调设备安装过程中,所需要的其它费用(如:加管、拆机、移机等)进行单项报价,最终产生的费用总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单独结算。 |
评审标准:
评分因素及权重 | 评分标准 | |
报价(30分) | 经专家评审的有效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 | |
技术/服务水平 (50分) | 技术要求(30分) | 完全满足比选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没有负偏离得30分;每有一项有负偏离的,扣3分,扣完为止; |
项目实施方案 (20分) | 根据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需包含: (1)人员配置及进度计划方案:安装人员的配置、备货及运输计划、安装进度计划; (2)安装调试方案:安装调试、安装顺序、安装阶段划分、安装方法等; (3)质量保证措施:产品检验(测)方案、质量指标、运输方案、验收方案; (4)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文明施工措施、安全管理规定、职责分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噪声治理方案、施工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措施等; (5)应急预案:用电应急措施、人员抢救应急措施、事故应急措施、不可抗力应急措施等; 以上方案内容完整得20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是指不适用于本项目,表述前后不一致或内容矛盾,语句有歧义,仅有框架或标题,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2分,扣完为止。 | |
售后服务 (9分) | 售后服务方案 (5分)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需包含: (1)故障处理保障措施;(2)备机备件情况;(3)售后服务人员配置,以上方案内容完整得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1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缺陷是指不适用于本项目,表述前后不一致或内容矛盾,语句有歧义,仅有框架或标题,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质保期 (4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售后6年时间的基础上,投标人承诺每延长1年质保售后时间加2分,最多得4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履约能力(10分) | 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投标人已完成类似产品业绩(空调销售),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环境标志(1分) | 认定为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得1分。非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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