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闻
我院停用北京市医疗收费纸质票据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深化北京市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停用北京市医疗收费票据(纸质),以北京市医疗收费票据(电子)代替。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黄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用于报销。
如何获取及打印我院结算的电子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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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通”小程序、“健康西城”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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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我院交费凭条上的二维码可以获取电子票据,患者可以自行下载、打印。
医事服务费、门诊缴费凭条扫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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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特定窗口及票据打印机,可提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及明细的打印服务。
票据自助打印机使用流程:
特别提示:
1、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以电子签章代替手工签章,无需再加盖公章或收费章。
2、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可以多次打印,但不得重复报销。打印件仅仅是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展示形式,无论打印多少次,仍被视为同一份票据。
3、有任何疑问可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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